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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深平面设计师张行谈设计:设计的形式

时间:2008-5-31    作者:Deri    分类: 分享


   <p>  请各位设计师先问问自已:设计是什么?设计到底是什么???请用一句话来说明它!我相信没有几个人能有清晰完整的定义。</p><p>  在我的刚入门平面设计时也一直迷惑不解!问过很多老师,每个人的说法都有点儿道理,但仔细想想又经不起推敲,2001年在中山大学听陈绍华老师的课时,他说"设计就是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",当时听到这个观点特别激动,因为这个观点非常新鲜,在那时还没有人能把设计的概念浓缩得这么简练和通俗,但兴奋过后仔细推敲时却发现这个解释仍然不够说服力。</p><p>  如果说"设计就是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"那么我们是否可以反向推理"解决问题的方法就是设计"呢?当然这个观点是站不住脚的,我只能说它是一个"对"的观点,但它却不能定义设计的真正实质,因此,之后我一直在苦苦寻找这个问题的答案,由于不能通读外文杂志,因此只能在国内的图书资料里去看,但得到的大多是空泛、笼统的定义型解释,只说出了设计的技术、功能层面的表象,却忽略了设计的艺术层面的内在创造性。</p><p>  这个问题直到去年看到了一本毫不起眼的书,我才得以顿悟。</p><p>  书上是这样说的:"1913年,英国美学家、艺术评论家克莱夫.贝尔在其著作《艺术》一书中提出了’有意味的形式’这一有独立品格的概念。他引导人们用崭新的眼光看艺术作品,他指出:艺术品中必定有着某种特性,离开它,艺术品就不能作为艺术品而存在;有了它,任何作品至少不会一点价值也没有。这是一种什么性质呢?什么性质存在于一切能唤起我们审美情感的客体之中呢?……看来,可作解释的回答只有一个,那就是’有意味的形式’。</p><p>  在各个不同的作品中,线条、色彩以某种特殊方式组成某种形式或形式间的关系,激起我们的审美感情。这种线、形的关系和组合,这些具有审美价值的感人的形式,我称之为有意味的形式。’有意味的形式’,就是一切视觉艺术的共同性质。"</p>